營運委員會組織簡則
中國石油學會營運委員會組織簡則

106年02月21日第32屆第2次理監事會通過
 
第一條 本委員會依照中國石油學會章程第廿四條之規定組織之,稱為「中國石油學會營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負責本學會有關石油產品及液化石油氣之儲運與銷售業務推展,其主要任務如下:
1、有關石油產品之營業、儲運、管理、技術之研究與發展事項。
2、有關石油設施之規範、設計、施工、維護、安全檢查等之研究與發展事項。
3、協助訂定有關石油產品之規範以及檢驗方法。
4、有關石油應用之技術服務或宣導。
5、舉辦或合作舉辦有關石油營業、儲運之學術活動或訓練講習。
6、協助政府機構合作研訂有關石油營運計畫及其管理辦法。
7、接受委託辦理或研究有關石油營業、儲運之事項。
第三條 本委員會採委員制,設委員五至九人,其中主任委員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聘任之。委員則由主任委員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聘得連任。本委員會設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聘定之。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第五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得由主任委員邀請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第六條 本委員會工作報告,每年提報理事會。
第七條 本委員會簡則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