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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服務
油槽代檢
儲油設備代行檢查:
一、本學會為經濟部指定代行檢查機構
1、本學會奉經濟部依據石油管理法「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指定為代行檢查機構,有效期限至113年9月19日,核定公告如下:
指定為代檢機構公告
 
2、依據石油管理法「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石油業者儲油設備,應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實施外部及內部檢查並作成紀錄。油槽外部檢查應每二年實施一次。油槽新建完工達十年者,應即實施內部檢查,其後每五年應實施一次。但經第一項代行檢查機構認定得延長其後每五年之檢查年限者,得檢具評估報告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五年。」
3、本學會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收費,係以政府主管機關訂定之收費上限基準,給予業者優惠之折扣價收費。
 
二、相關法令規定 石油業儲油設備之設置、檢查、管理及代行檢查機構之設置管理、代行檢查之收費基準等,其相關法令規定如下
 
三、代檢作業、設備及人員訓練
1、本學會儲油設備代行檢查作業,均依照經濟部「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及本學會「儲油設備代行檢查作業要點」(奉經濟部103年10月31日經授能字第10300212220號函同意備查)辦理,並備齊相關檢查儀器設備,至油槽現場確實檢查,代檢經歷豐富,委託業者對本學會檢查技術及服務均感滿意。
2、本學會歷來任用之檢查人員及主管,均為在石油業界從事儲油槽操作、管理或儲油槽施工、維修、設檢等有實際現場經驗,並報經濟部能源局核准之檢查人員。目前業務主管及代行檢查人員,皆接受經濟部能源局指定之儲油設備代行檢查作業專業訓練、相關工安教育訓練,本學會另定期召開內部油槽檢查檢討會議及自辦儲槽檢查訓練。
 
四、代檢實績
1、本學會自91年5月起即奉經濟部核定之「石油業儲油槽設備代行檢查機構」,接收業界委託辦理儲油槽內、外部代行檢查,至111年12月止累計已達5571座次,儲油設備檢查紀錄均於十日內函送主管機關及受檢事業單位。
 
中國石油學會歷年油槽代行檢查數量表
年度 座數 年度 座數
91 205 102 297
92 128 103 375
93 226 104 342
94 152 105 324
95 210 106 276
96 246 107 147
97 357 108 194
98 218 109 350
99 311 110 246
100 310 111 267
101 390    
合 計     5,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