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出版委員會組織簡則
中國石油學會學術出版委員會組織簡則

106年02月21日第32屆第2次理監事會通過
 
第一條 本委員會依照中國石油學會章程第廿四條之規定組織之,稱為「中國石油學會學術出版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負責本學會學術活動及研究叢刊之出版,其主要任務如下:
1、舉辦煉製、石化、探勘、營運等能源研討會。
2、推廣新及再生能源之技術新知。
3、接受委託辦理有關能源技術研究計畫。
4、出版有關煉製、石化、探勘、營運等研究之相關叢書或會訊。
5、擬定石油季刊發行之方針;季刊編輯、出版業務之執行。
6、辦理年會論文之徵求與論文審查。
第三條 本委員會採委員制,設委員九至十三人,其中主任委員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聘任之。委員則由主任委員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聘得連任。本委員會設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聘定之。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會議二次,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第五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得由主任委員邀請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第六條 本委員會工作報告,每年提報理事會。
第七條 本委員會簡則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